县医保局: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减负又惠民

“要是没有家庭共济政策,我自己的养老钱都不够付医药费”“现在政策这么好,老伴儿你可要配合治疗”。近日,沙镇溪镇一位刚出院的奶奶和老伴儿聊起了医保好政策,引来了周围邻居围观。


原来,这位79岁刘奶奶,今年11月因急性心脏病在地方医院行手术治疗,住院共花费24911.24元。其女儿在湖北智慧医保APP实名注册登记后,绑定了本人和父母的医保共济关系,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刘奶奶出院结账时,成功使用配偶和女儿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了9256.40元住院费。


实施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使用人)县域内住院治疗、普通门诊或慢性病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合规自负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一站式”结算。这一惠民举措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存量资金发挥了效益。


(来源:秭归县医保局 宋贵琼)

责任编辑:肖飞 值班编辑:向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