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缓缴政策解读

今年4月,国家在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等方面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6月份,在原缓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发文《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


一、缓缴范围扩大


(一)行业范围扩大为“5+17”


缓缴范围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基础上,新增17个困难行业。


这17个缓缴扩围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企业在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可申请缓缴。


(二)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1.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缓缴。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二、缓缴期限有延长


5大特困行业及新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前期已经办理缓缴三项社保费的五大行业所属企业,执行原缓缴政策至缓缴期满后,可按照新的政策继续申请缓缴。


三、申报方式


线上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省企保信息系统后进入“2022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模块进行缓缴时间在线认定,也可在线下前往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四、其它


1.符合缓缴社保费条件的单位,在缓缴期间均免收滞纳金。


2.缓缴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3.已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缓缴社保费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保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来源:秭归县人社局)

责任编辑:韩晓晴 值班编辑:向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