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室,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县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作出以下纪律要求,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严格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政治纪律规矩,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各级党委   (党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主管监管责任,坚决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全力以赴科学有效严防严控。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守岗位职责,发扬斗争精神,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指示令行禁止、一贯到底。


二是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必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控指令的传达贯彻落实;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乱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澄清引导;必须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科学迅速、有力有效处置各类情况;必须做好防控款物的储备和使用,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必须加强对防治药品及相关商品的销售和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利用防治名义从事的各种违法行为。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从严执纪。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指挥、抓落实,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落实好。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查处在疫情防控中畏难怕坚,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坚决查处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害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立起来、严到位,为坚决做好防控工作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秭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6日


(来源:中共秭归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韩晓晴、值班编辑:吕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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