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诉前调,诉调对接显成效

秭归县法院立案庭:


“您好,秭归某物业公司。我是秭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您起诉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由法院依法委派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依法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法院将协助办理诉讼立案。请您于明天上午八点半准时到中心参与调解。”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好的,我会准时参加!”


9月13日一大早,两位人民调解员就已准备就绪,早早等候在调处中心,在秭归法院委派下开始了新一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


调解现场


陈某来到调处中心,调解员首先向陈某询问拖欠物业费的原因,陈某情绪激动地称未交物业费是由于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物业公司只收费,但没有尽到物业管理责任。了解到具体情况后,调解员向双方介绍了本次调解的意义,并就业主陈某提出的问题进行交涉,物业公司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就陈某提出的疑问逐一作出解答。调解员称业主与物业公司本是“一家人”,一方面业主抱怨物业公司服务不周到,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因收不上物业费而无法给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最终导致的结果只是恶性循环。希望双方能够理性处理二者的关系,都能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助力。


两位调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业主和物业公司宣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最终双方达成共识。业主现场将拖欠三年之久的物业费付清,物业公司也承诺将不断改进物业服务工作。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物业与业主矛盾化解


物业公司表示:“感谢矛盾调处中心各位工作人员的支持,调解员于情于理于法都讲得非常通透,也容易理解,业主非常愿意接受,调解给矛盾双方提供了沟通平台,拉近了双方的距离。”


物业公司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自秭归县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正式成立以来,短短一周时间,就已调处矛盾纠纷共16件,诉调对接工作效果明显,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两名专职调解员,诉调对接工作效果明显


(来源:秭归法院)

责任编辑:韩晓晴 值班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