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高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和夏季高温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宁、卫生、便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控噪声污染。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自7月1日至7月8日、7月19日至7月22日,每日12:00至14:00、22:00至次日7:00,禁止一切生产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中高考考试期间(高考为7月7、8日,中考为7月20至22日),除经县政府批准的重点、抢险工程等外,全天禁止产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律停工。


二、严控扬尘污染。中高考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土方挖掘、房屋破拆、板材切割等大扬尘作业;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抛扬撒漏”行为、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禁运渣土,不得批准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及考点门前主次干道的渣土运输施工,对已经批准的要釆取措施,考试时间段内暂停运输。


三、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风暴、雷雨期间应停止室外施工及电气作业,确保建设行业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做好汛期防汛排涝。做好中高考期间极端气候天气城市防洪排涝、应急抢险等应对工作,制定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巡查和值守,开展中高考考点周边的洪涝灾害调查和隐患排查,有效防范极端天气带来的灾害。开展供水、供气设施和运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保障供水供气安全。


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面落实中高考期间安全管控措施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施工工地参建单位负责人要按照规定落实现场带班检查制度,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组织各班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由各项目部汇总各在建项目班组排查整改情况,隐患排查情况于6月28日17:00前报各项目安全监督员,隐患整改情况于7月10日前完成报送。我局联合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凡是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纳入秭归县诚信管理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凡是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4日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韩晓晴 值班编辑:周桂琴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