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
秭归在全县范围
开展交通整治“铁头”行动
对摩托车、三轮车
未带安全头盔、超载、无证驾驶等
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
图丨查看三轮车牌照
图丨未戴安全头盔接受检查
如有不戴安全头盔的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记2分,罚款50元
图丨开罚单
同时要将车辆
交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
戴好安全头盔后
方可取车
图丨递交钥匙代管车辆
图丨督促佩戴安全头盔
如有超载、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将对驾驶员依法进行查处
佩戴头盔
文明驾驶
出行安全不可大意!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丁淑君 值班编辑:赵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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