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离婚文书能当离婚证用吗?


法官,我起诉离婚,

为啥法院没给我发离婚证


法官,有了法院的离婚文书

还要去民政局拿离婚证吗?


法官,离婚文书

能当离婚证使不


法官,我…



上述几个问题是离婚案件中

当事人经常问的几个问题

那么当法院判决离婚

当事人有了离婚文书

是否还需要去民政局

领取离婚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故,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经过法定上诉期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给当事人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生效,双方无需再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法院制作的法律裁判文书和民政局制作的离婚证,都能证明当事人离婚事实。当然,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民事判决书还未生效的,当事人不准办理再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法规,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民政部门会给双方发放离婚证;若起诉到法院,在经法院依法审理后拿到的生效裁判文书、或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的调解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也可证明双方确已离婚。


综上所述,离婚文书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等同的,当事人择一即可。


·END·


(来源:秭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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