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兴安:用法律护航全县发展

秭归县政协委员、湖北林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兴安在担任县政府、部分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法律顾问过程中,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宣传法律法规,协调化解矛盾纠纷,致力于用法律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日前,当记者来到该律师事务所时,梅兴安正在为即将出台的《县矿山地质恢复备用金退还及使用暂行办法》撰写法律意见书。尽管天色已晚,但他还是在认真审阅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51岁的梅兴安是沙镇溪镇三星店村人。1988年师范毕业后,被分配到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工作。身为门外汉的他刻苦钻研法律法规,1992年通过国考,取得了律师资格证。2010年,他辞去公职,与人合伙成立了湖北林华安律师事务所。

虽已不再是公职人员,但他不忘初心。2016年8月,秭归县启动滨湖路改造暨库岸整治工程,梅兴安被聘为该项目法律顾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他对征收补偿方案、合同等文书进行严格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他还协助工作组做重点人的工作。丹阳社区的郑某认为滨湖路改造给他的房屋造成了安全隐患,多次找指挥部要求赔偿,还阻挠工程施工。梅兴安与工作组多次上门做工作,从法律的角度给他解释哪些是合理要求、哪些是无理要求、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律,促使郑某最终签订了相关协议。房屋拆迁户蔡某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始终拒签征收补偿协议。梅兴安和工作组花了3个多月时间,10多次上门做工作,促使蔡某最终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

茅坪镇副镇长周化鹏说:“梅兴安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无论是从征迁方案的制定,还是征迁的实施,以及征迁的程序和征迁的合同方面,都给我们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为施工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法律顾问,2017年梅兴安到相关乡镇,督导测绘公司履行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合同,还帮助两个乡镇与进度缓慢的测绘公司解除了测绘合同。此外,他还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援助。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职能,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秭归县广播电视台)


(作者:向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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