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见成效

近年来,秭归县采取行之有效措施治理建筑工地扬尘,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今年9月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检查中受到省住建厅专家组好评。

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所有在建工地、商混站成立了由建设方为主体,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成员环保治理监管小组,负责工地扬尘监管,下设监督员、洒水员、记录员。全县77个在建工地、3个商混站成立环保治理监管小组80个,环保监督员150多个,洒水、洗车员91名,记录员80名。     

治理措施落实。所有在建工地施工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方案》《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报批,工地制作治理措施、负责人、监管部门等信息《扬尘治理公示牌》。对工人开展岗前环保知识专项培训、班前专门提示。全县在建工地开展培训80多场次,参训工人达5000多人次,宣传标语450条,印发防扬尘宣传资料2000份。

环保经费落实。所有建设项目,按工程总造价不低于2%提取“施工环境保护费”,纳入工程造价招投标,在合同中注明为环境专用经费,并在施工前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拨付到施工单位,专款用于工地环保围墙、环保宣传、冲洗平台及喷淋喷雾、监控摄像装置等,行业主管、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等部门,对资金和现场加以监管。全县在建工地用于环境保护专款达5000万元。

硬件设施落实。建设工地按统一的“六化”布置即工地围挡标准化、进出道路全硬化、冲洗平台自动化、降尘处理喷雾化、裸露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达到“六不见”即行人见不到施工现场,院内见不到土路、车辆见不到泥砂、空中见不到扬尘、工地见不到裸土、地面见不到垃圾。

履职监管落实。住建部门注重扬尘防治行业指导和行业监管,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企业全面负责、监理单位督促检查的职责意识,坚持“日查、周查、月查”制度,对易形成扬尘污染源跟踪监督。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新增裸土、物料覆盖面积2.5万平米,新建和改造施工围挡4000余米,新建冲洗设施4处,新增混凝土搅拌站喷淋降尘装置3处。工地基本达到“环保无死角、施工无场尘、群众无反映”的三无目标。

考核处罚落实。对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造成污染的责任主体,一律纳入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考核,情节严重的实施行政处罚。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袁学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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