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星办案去 案结戴月归


8月25日晚7点,沙镇溪法庭法官团队驱车来到秭归县两河口镇,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张某、罗某、屈某、谭某四人与秭归县两河口镇农商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图丨调解现场


两河口农商行与张某等四人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后诉至沙镇溪法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走访前往被告张某户籍地,经多方查找,法官从村干部口中得知张某长期在外务工,并不在村内。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张某,宣讲法律,张某承诺定于8月25日晚返秭应诉。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并化解金融风险,法官定于当晚7点30分在两河口镇农商行营业厅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已经做了大量的事前工作,法官告知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后,农商行与张某等人迅速达成了口头协议。次日,张某借款时的担保人屈某、谭某代替张某偿还了全部借款本息,湖北秭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向法院撤诉,借款纠纷案件圆满结束。


法官收拾好案卷返程时,已是深夜,车窗外夜色正浓,车窗内的人声也是此起彼伏——法官团队又讨论起了明天的工作与行程。



(来源:秭归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飞 值班编辑:吕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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