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让工人维权简单一点

秭归法院首次对“法院+工会”调解成功案件予以司法确认


9月13日,秭归法院首次对“法院+工会”调解成功案件予以司法确认。


调解现场


秭归一工头谭某拖欠邓某等三人劳务工资16000元长达4年,近日,邓某等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秭归法院收到邓某等三人的起诉材料后,认为案件适宜调解处理,经征得当事人同意,法院委派秭归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秭归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受案后,即委派调解员李海峰律师进行诉前调解。谭某表示因经济困难,暂时无钱支付,愿意定期给付,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秭归法院将持续关注本案后续履约情况。



为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0年12月,秭归县法院与秭归县总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出台《关于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法院+工会”涉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新机制,成立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在全县选聘了4名业务素质过硬、执行经验丰富的律师及工会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对涉及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纠纷以及适合工会调解的纠纷依法开展调解工作。


(来源:秭归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韩晓晴 汪勤 值班编辑:岳贤君